连云港市人社部门寄送2019社保年度个人权益记录单
来源:连网 日期:2021-02-09 浏览

2月7日,市民程先生收到市人社部门寄送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主要包括其2019年度社保缴费情况信息,他核对后发现没有问题。据悉,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已连续7年把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给参保人,以便参保人及时核对信息查重是否有误并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昨天市民程先生收到的个人权益记录单上,主要反映其2019年度缴费情况,包括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均为51480元,缴费月数为12,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为4461.6元、个人缴费为4461.6元,截至年末实际缴费月数为293。“我核对后没有问题,希望按时缴纳社保将来退休能有个保障。”程先生说。

据介绍,本次寄送的社保记录单主要记录参保人2019社保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参加的险种、缴费工资、缴费比例、当年建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等)。市社保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寄送的社保记录单内容是参保人上一社会年度的参保数据,参保人需要查询本人历年参保缴费记录的,可通过登录连云港市人社局网站、连云港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或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保征缴中心自助终端、承接社保业务的30个人社基层平台进行查询(打印)参保缴费明细。

“未纳入今年寄送范围的参保人或未收到记录单的,参保人可参照上述问题答复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本人的历年参保缴费明细。”市社保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发现社保记录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变更个人信息。

根据规定,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有个人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后本年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缓缴期截至2020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保人对社保记录单内容有疑问的,可先联系单位社保经办人协助处理,也可直接向市社保征缴中心申请核查。”市社保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