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0 浏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激励专家人才在实现新时代的“后发先至”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连政发〔2017〕1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市特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和对象

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以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选拔在我市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生产技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体艺术以及新闻出版等领域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重点向我市10条产业链人才倾斜,向青年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倾斜。

选拔对象为全市范围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驻连部省属单位)中,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不列入选拔范围。已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参加选拔。

二、选拔人数和推荐指标

2022年度市特贴专家选拔名额不超过15名。本次专家选拔的推荐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各县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指标(详见附件1)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其他未单独核定指标的部门或单位推荐人选数不超过1人。

三、推荐选拔条件

市特贴专家申报人应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本市工作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厅局)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二)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在省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或市(厅局)级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应用技术方面,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方面,主持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引进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厅局)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科技成果,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企业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发展空间,产品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业内知名的科技企业家。

(五)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业绩突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市同行先进水平,在省内外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受到市(厅局)级以上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

(六)长期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能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实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学决策,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经营、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处于领先地位,经营、管理经验在省内外推广交流的管理人员。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育科研能力强,业内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称号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育工作者。

(八)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健康第一线,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人,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其学术水平和业绩为省内外同行专家所公认,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省卫健委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或市(厅局)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对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其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作为推荐选拔的重要依据。

(九)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人员优先选拔。

(十)长期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能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同行领先地位,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推广、带徒传艺等方面取得卓著成绩,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劳动模范等表彰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四、推荐选拔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办法,各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市行业主管部门和驻连部省属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上报。按行政隶属关系,由个人自主申报,经单位初审后逐级推荐上报。申报人在县(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初审;申报人在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申报人在部省属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初审。

2.资格审查。申报单位、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及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的考察遴选。经考察遴选被确定为推荐对象的,要在本单位(部门)、本地区公示5个工作日。负责考察遴选的部门要出具推荐报告,随个人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审查和梳理后,提交评审会。

3.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建市特贴专家评审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人员。

4.社会公示。市人社局将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呈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将入选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并发文公布。

五、表彰奖励

入选专家由市政府公布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证书》,并一次性给予2万元政府津贴;认定为我市 D 类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

六、申报材料

各承办机构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报送《选拔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主要内容为:推荐上报人选名单(注明推荐排名)、人选产生过程、综合评议意见、公示情况等,加盖承办机构公章。

(二)报送推荐人选的材料:

1.《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3份。

2.《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情况简介表》(附件3),一式1份,主要是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绩、成果和突出贡献,并注明获奖名称、项目、年份、等次、排名。

3.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一套。请单独整理成册,内容为:材料目录,并按国家、省部、市级顺序排列;推荐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论著目录,应注明论文(论著)名称、何时发表在何种刊物或由何出版社出版,论著还要注明参加编写的章节;能反映上报人选学术技术水平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限4篇以内)复印件(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等);获市级及其以上奖项等(按“申请表”所列)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同时,申报人要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

上述所列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贴上《申报材料封面》(附件4),申报类别应填:工程类、农业类、教育类、卫生类、宣传文化类、高技能类、其他类等。提供的复印件由承办机构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上报材料若涉密,请作脱密处理,申报材料一概不退。

《申报表》《人选情况简介表》《申报材料封面》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附电子文档。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市特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紧抓好。要广泛宣传发动,让各类人才都能全面了解今年推荐选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二)严格条件,确保质量。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推荐工作委员会,统抓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确保将优秀的、有突出贡献的、群众公认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承办机构应对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对突出贡献的业绩,特别是经济社会效益和科技进步奖等情况要认真核查(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技术含量、排名等要一一核定)。可采用量化考评方式,排出名次,择优上报,同一单位限报1人。

(三)规范程序,公开透明。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推荐人选。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推荐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评议和公示程序,没有进行组织评议或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联 系 人: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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