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资≠实际工资?工伤赔偿按这个算,差额要补够
日期:2025-12-05 浏览

信息来源:金言法语

不少职工工伤后发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远低于实际收入,单位还想按合同工资算赔偿,直接少拿好几万。其实工伤赔偿的核心是 “本人工资” 的真实水平,合同工资只是书面约定,不能替代实际收入。

一、核心原则:实际工资优先,合同工资不算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本人工资” 是工伤职工受伤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但实务中若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缴费工资不一致,仲裁委和法院会优先采信实际工资证据,因为这更能反映劳动者的真实劳动价值。

1. 最稳妥:用工资流水锁定实际工资

若能提供受伤前 12 个月的完整银行流水、工资条,可直接按平均实际工资计算赔偿。

关键提醒:流水需显示 “工资”“薪酬” 字样,或由单位公户发放,个人转账需搭配同事证言、工作群工资通知等佐证。

2. 未缴社保:单位必须按实际工资全额赔偿

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均由单位承担,不得按合同工资或最低基数压低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参保单位需按法定标准支付全部待遇,单位以合同工资为由拒付差额的,属于违法,可通过仲裁追回。

二、特殊情况:发薪混乱时,用社平工资兜底

若工资通过现金、个人转账、同事代领等方式发放,流水不完整,可主张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避免赔偿被过度压缩:

适用场景:单位未缴社保、缴费基数远低于实际工资,或无法提供完整发薪记录;

优势:社平工资是官方公布的标准,能保障最低赔偿底线,防止单位恶意压价。

三、重点警惕:工伤后补签劳动合同的 2 个陷阱

工伤后单位突然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大概率是想降低赔偿基数,务必警惕:

1. 陷阱 1:补签低工资合同

补签合同中工资条款可能远低于实际收入,后续单位会以此为依据主张赔偿。

应对:拒绝在不合理的工资条款上签字,或在合同中注明 “工资以实际发放为准”,同时保留补签前的工资流水、沟通记录,证明真实工资水平。

2. 陷阱 2:“转让” 给第三方公司

部分单位会通过补签合同,将你 “挂靠” 到皮包公司名下,导致用工主体与合同主体分离,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主张。

应对:查看合同甲方是否为实际用工单位,若不是,坚决拒签;已签的需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证明与实际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风险提示:补签合同后,将无法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需权衡利弊后再决定。

四、维权步骤:4 步拿到实际工资对应的赔偿

1. 第一步:固定核心证据

工资证据:银行流水、工资条、微信 / 支付宝转账记录、单位公示的工资表;

劳动关系证据: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

工伤相关证据:工伤认定书、医疗记录、伤残鉴定报告。

2. 第二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未在事故发生后 30 日内申报的,你需在 1 年内向人社局提交申请,无需单位同意,提交劳动关系证据和医疗记录即可。

3. 第三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成功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是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4. 第四步:仲裁或诉讼追讨差额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明确主张 “按实际工资计算工伤待遇,要求单位补足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差额”;

若仲裁支持你的诉求,单位仍拒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 15 日内起诉。